第一届全国大学生气象科技创新大赛
初赛评审方案

一、评审目标
此次评审环节,旨在从参赛作品中筛选出具有一定科技创新水平且较好完成度的项目,进入2025年9月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举办的决赛环节进行现场展示和评审。
二、评审原则
此次大赛将邀请气象领域高水平专家和研究员等组成评审团队,保证评审的专业性。评审过程严格遵守评审规则,依据明确的评分标准和流程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合理,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确保评审结果公正。
三、评审流程
(一)分组设置
根据参赛选手学历层次分为本科生组以及研究生以上两个组别。
(二)材料审核(7月1-10日)
中国气象学会对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包括申报表、项目计划书、推荐信、诚信承诺书、证明材料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品,通知参赛团队并给予一定时间进行补充或修正,若逾期未修正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专家评审(7月16日-8月8日)
评审方式采用在线评审,专家按参赛组别分组进行线上评审,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专家评审结束后,对参赛项目得分结果进行统计和汇总,确定进入决赛现场展示和评审的作品名单。
(五)结果公示(8月11-15日)
经统计后,确定进入现场展示交流和评审活动的作品名单,名单将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两周。公示期间,接受参赛团队的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国气象学会将对申诉内容进行接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诉团队。
四、评分标准
(一)总分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创新性占40%,实用性占30%,可行性占30%。
(二)评分细则
评分维度 分值 评分要点
创新性 40 创新性包括选题的独特性、前沿性、技术路线的突破创新、产品创造及优化、研究方法独特、跨学科交融、应用模式创新优化、思维创新以及其他突破性、创新性方式方法。
实用性 30 与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阶段性成果、十大气象科技进展、与气象相关行业领域科技进展(气象与农业、航空、水利、交通等)紧密结合,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或能解决行业实际痛点。
可行性 30 作品需具备科学依据,技术路线清晰,或有可行性或已有模型作为支撑材料,成果可落地性强或具有科技成果转化潜力。
五、评审纪律
评审遵守保密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本评审方案由中国气象学会负责解释。
(二)评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由学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团队研究决定。
(三)评审进展和其他相关通知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及时公布,请参赛团队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中国气象学会
联系人:  李毅
联系电话:010-5899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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